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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按揭房抵押贷款:贷款买房子,按揭贷款 办理时限持续什么时候?

南京按揭房抵押贷款:贷款买房子,按揭贷款办理时限持续什么时候?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有永久居民或有效居民证明; 2.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支付超过12个月,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12个月以上; 3.在该城市地区购买,建造,重建和大修普通自住房屋(不包括商业和住宅房屋),并已按规定的比例交付了有关程序,文件和自筹资金; 4.具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誉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详细介绍

南京按揭房抵押贷款:贷款买房子,按揭贷款 办理时限持续什么时候?

申请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南京市有永久居民或有效居民证明;
  2.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支付超过12个月,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12个月以上;
  3.在该城市地区购买,建造,重建和大修普通自住房屋(不包括商业和住宅房屋),并已按规定的比例交付了有关程序,文件和自筹资金 ;
  4.具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誉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六)同意按照本办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借款人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贷款申请材料:
  1.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供“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和不少于总房价20%的定金收据;
  2.自建,改建或大修自用普通房屋必须提供经建设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建设文件,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产权证书,建设合同及工程预算或决算;
  3.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房地产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
  4,单位筹集资金筹建房屋时,需要提供筹建房屋的批准文件,筹建房屋的收款收据,筹建房屋或购房的募集资金协议 一个房子;
  (五)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六)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七)保证人出具的担保证书和保证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八)房地产购买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证明;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处理
  1.借款人从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获取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查;
  2,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通过了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和还款能力的审查,并就贷款额度和期限提出了建议。 初步审查通过后,分支机构代表签署意见并报市公积金中心批准;
  (三)市公积金中心经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并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4,贷款批准后,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将贷款资料移交给委托银行,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并签订《房屋公积金贷款合同》。 办理抵押担保程序; 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各分行将通知贷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处理时间限制
  1.接受并审查。 从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分行的初步审查时间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批量较大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
  2.审核并批准。 自各分支机构收到贷款材料之日起,市公积金中心的批准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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